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烟雾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用烟雾传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正弦)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

GB 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eqvIEC60079-11:1999)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l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3813 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 154.10 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和管理办法

MT 210-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烟雾 smog

因过热或燃烧而产生的雾状气溶胶。

3.2 减光率 Light-reducing rate

减光率表示烟雾浓度的大小,是指光线被烟雾阻挡而受影响的程度,又称遮蔽率,单位为%obs/m。

4 型号命名

根据MT/T 154.10,传感器型号命名方法规定如下: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传感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和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传感器及其关联的设备应经过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联检,与传感器配套的关联设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1.3 传感器应采用防爆型式为本质安全型。

5.2 传感器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1. a) 环境工作温度:(0~40)℃;
  2. b) 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98%;
  3. c) 大气压力:(80~116)kPa;
  4. d) 风速:小于或等于8m/s。

5.3 传感器能承受的最恶劣的贮运条件

  1. a) 高温:+60℃;
  2. b) 低温:-40℃;
  3. c) 振动:加速度50m/s2;
  4. d) 冲击:峰值加速度500m/s2。

5.4 传感器输出信号制式

传感器输出信号制式应从下列规定中选取:

  1. a) 有源开关量输出信号,在高电平输出状态,拉出电流为2 mA时,输出电压应不低于3 V;在低电平输出状态,灌入电流为2mA时,输出电压应不高于5 V;
  2. b) 电流信号:1 mA/5 mA;
  3. c) 无源开关量输出状态,在断开(截止)时,两输出端之间的漏电阻应不小于100 kΩ;在闭合(导通),且灌入电流为2 mA时,输出端电压应不高于5 V;
  4. d) 数字输出型:传输速率为:1200bps、2400bps、4800bps、9600bps,电平不小于3V。

5.5 外观和结构

5.5.1 传感器的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外壳表面防腐漆应牢固,金属部件不应有锈蚀和变形,插接件应牢固。

5.5.2 传感器的结构应保证调试、维修和安装方便与可靠,传感器应设有便于悬挂和支撑的结构。

5.5.3 传感器应设有便于调校的自检结构。

5.5.4 传感器的元器件应清洁、无腐蚀现象;印制电路板和接线装置应安装牢固;印制电路板上的焊点应美观、无虚焊,并应涂覆三遍绝缘漆。

5.6 主要技术参数

5.6.1 传感器宜在(12~24)VDC电压下能正常工作,工作电流应满足设计要求。

5.6.2 灵敏度和响应时间

当烟雾浓度达到5%obs/m时,传感器应动作,且响应时间小于等于20s。

5.7 传输距离

使用电缆的单芯截面积为1.5 mm2时,传感器与关联设备或配接设备之间的传输距离应至少为2 km,关联设备或配接设备的输出信号值应符合5.6.2的规定。

5.8 工作稳定性

传感器经2d的工作稳定性试验,其性能应符合5.6.2的规定。

5.9 电气安全

5.9.1 绝缘电阻

传感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1的要求。

5.9.2 工频耐压

传感器在常态和交变湿热试验后应通过500 V、50Hz,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中应无火花、飞弧和击穿现象,且漏电流应小于或等于5mA。

5.10 环境适应性

5.10.1 传感器在工作温度试验,其性能应符合5.6.2的规定。

5.10.2 传感器经贮存温度试验后,其外观、性能应符合5.5.1、5.6.2的规定。

5.10.3 传感器经振动试验后,其外观、性能应符合5.5.1、5.6.2的规定。

5.10.4 传感器经冲击试验后,其外观、性能应符合5.5.1、5.6.2的规定。

5.10.5 传感器经运输试验后,其外观、性能应符合5.5.1、5.6.2的规定。

5.10.6 抗干扰试验

烟雾传感器,经尘气流试验后,不得发出误报警。光电感烟型烟雾传感器经环境光线试验后,不得发出误报警。

5.10.7 传感器经交变湿热试验后,其外观、性能和电气安全应符合5.5.1、5.6.2和5.9的规定。